区人大文教处 徐可顺
两年多来,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与其他处室一道,在做好日常调研、视察、检查工作的同时,还深入基层一线、街道社区公共场所及单位了解情况,特别是去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定期到街道社区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通过与省、市代表的联系沟通、多角度、多渠道架起群众和政府之间协调、沟通的桥梁,发挥了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的作用。
一、认真学习,明确代表权利与义务。2010年10月28日施行的《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明确了代表的七项义务和七项权利,指出人大代表一般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而是听取、反映群众的普遍愿望与要求,“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法》第三条第三款)。我理解,这些就是对代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普遍性的、原则性的要求。因此,无论在人代会期间,还是在闭会期间,我就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进行广泛地调研,并通过与省、市代表联手共促、通过党委信息报送平台、《济南日报》市民记者团记者便于媒体监督的形式,发挥角色优势,针对群众反映的创卫氛围不浓厚、代表意识不强等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引起了相关单位重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二、 认真参加区人代会,撰写代表意见或建议
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我针对平时常去西部三馆了解到的公共交通不方便、进三馆读者少、参观人群少、中午就餐难等情况,提出了关于加强西部三馆配套设施建设,营造西部阅读氛围的建议,指出营造西部阅读氛围,首先要让公交带起来,多开通从烟台路、青岛路及长清大学城直接到图书馆的公交车。其次,让餐饮等三产娱乐服务项目带起来。在周边完善一些档次适中的快餐店等服务设施,方便中午阅读不回家的市民就餐。再次要让公益讲座、大型研讨会等带起来,探索把习惯在东部三馆举办的一些高端讲座、辅导、论坛,适时向西引领,借以提升西部人气。这一建议案交办后,去年6月份相关单位给我答复。现在三馆这方面的问题得以改观。同时,我的这一建议内容还在《济南时报》等媒体上发表,引起了社会关注,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三、立足文教民生等问题,多渠道反映、多角度力促问题解决
发挥代表作用,不能只限于两会期间行使代表权利,更多地是要在闭会期间,关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充分行使《代表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代表权利,为人民办实事。闭会期间一般对涉及更高层次、更大范围、不属于区级权限能解决的问题,就加强与省、市代表联系沟通,信息共享,由他们向上带提;同时,还利用党委信息报送平台短平快的作用和市民记者熟悉媒体便于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将人民群众的意见、批评和建议,直达领导机关和媒体,增强了解决问题的时效性。
一是关于民生方面的问题、意见或建议。去年7月份,我在公园散步时,听到老人们反映旅游时购不到火车下铺票,我又结合自身网络购票经历,发现网络售票时,完全可以通过身份证等信息知悉购票人年龄等信息。就根据《代表法》第三条第三款“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给予人大代表七项权利之一要求,在2014年8月11日以“建议铁路网络订票系统设计要人性化”为标题,上传党委信息平台,建议把尊重、照顾老年人这一公约数考虑进去,对60岁以上订票者优先考虑下铺选项,免得让老人们在火车上爬上爬下,引发人身不必要的损伤。
10月17日据央广网报道,12306铁路网络订票系统升级,60岁以上老人的订票凭系统识别身份证号后可以优先安排下铺……
与之相类似的,我还在《人民权利报》上《建议给老人节放个假》,呼吁既然清明节能放假祭奠逝者,那么就可以考虑给老人节放个假,以保障年轻人探望健在老人的权利,这样更符合厚养薄葬的价值认同。
还有就是去年春节期间,我去朋友家拜年时,朋友父母告诉我,棚户区改造的房产证办不下来,心里不踏实;想作个抵押贷款什么的,也因没房产证办不成,期盼早日办下房产证。于是我就与市代表沟通,建议向市里反映这个问题;与此同时,我还通过党委信息平台传送群众的这一呼声与建设;还在媒体发文呼吁,盼望早日办理房产证。之后的一段时间相关媒体就房产证问题连发多问,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据报载,至去年末有多个小区试点办理了房产证。
二是针对饮食安全问题,积极反馈老百姓关注与关切。去年常委会听取审议《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时,针对调研中了解到和居民群众反映的食品问题,我以《创建“食安山东”的几点建议》为题,就老百姓的几点关注,写成稿件,向党委信息平台传送并邮寄给媒体读者版引起关注。《大众日报》读者编辑部回电问明我相关信息后,呈阅媒体领导。此建议的主要内容是面临“十艺节”、国庆节祥和时节,提出包括构建诚信档案、建立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社区、示范企业的期盼与建议。去年8月份,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章丘举行了全市创建食品示范企业启动仪式,我有幸参加了这一仪式。
三是澄清模糊认识,不说外行话。一天,在分管主任提醒下,注意到在参加会议讨论、代表述职或是其他场合,有代表常说,今后要“多建言献策”、“多参政议政”、“努力提高自己的参政议政水平”等等;我还关注到有的媒体报道中也偶尔出现“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等字眼。其实,这样的说法与表述,于法理是站不住脚的。我认为,问题的表象是惯于此说的人把人大代表职责与“参政议政”划上了等号,根源在于相关法律知识的缺失。于是我认真学习了《代表法》中的相关论述,以《学好代表法,不说外行话》为题,在《人民权利报》《济南人大》等媒体上发表观点,以期澄清模糊认识。有的看后,为不经意间说的外行话感觉不好意思。另外,近期我还就基层人大期盼的国家出台宪法宣誓具体制度措施,上传党委信息平台进行反映。
四是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健康。 去年夏天,我与分管主任就《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座谈调研时,一位退休老班主任的一句话,对我感动很大。他说,这些年来,困惑不解的是,孩子们午饭后基本就一个动作,低头玩手机、打游戏;有的孩子在课堂上也情不自禁地玩手机。我也感觉这样长期下去,对孩子们的视力或学习都不利。于是,我在相关媒体上,以《让校园“低头族”抬起头来》为题目,建议学习中南大学软件学院大一新生的做法,通过让学生自治、自主讨论,制定相应规则:上课前把手机集中放在特制的手机袋中,下课后再自行取回。对中小学等寄宿制学生,还可尝试开通校园电话等方式,倡导学生不带手机入校园。
五是关注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在与社区文化人交谈时,得知我区田庄遗址是北辛文化的代表,史料记载它比龙山文化还要早2500多年,可远没有龙山文化知名。我查阅学习了《文物保护法》,认识到深度挖掘历史文明遗址对于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很有意义。因此,我以党报市民记者身份多次进入该村采访,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形成了《田庄寻古》历史文化挖掘类文章,期间也得到了相关领导及其他同事的帮忙指导,修改后发表在去年第八期《山东人大工作》华夏风情栏目上;同时,作为群众代表我还应邀参加了省政协8月20日举办的“重视和加强我省城镇化进程中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题协商会,开阔了自己的文化视野,激发了做好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自觉性。
各位领导,同志们,两年多的工作实践,使我认识到,《代表法》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法律保障,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百姓中间,就会源源不断地获取原汁原味的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呼声;也只有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才能更好地运用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拓展为民服务的平台与空间,也是不当“荣誉代表”“会议代表”的有效途径。两年工作经历,还使我认识到,如果把代表为民服务比作一只鸟儿,那么党委信息员与党报市民记者身份就是它的两个翅膀;如果把代表为民服务比作一驾马车,那么特党委息员党报与市民记者身份就是它的两个轮子。
两年来,作为人民一分子也好,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或代言人也好,我就是在明晰代表权利的基础上,发挥了角色互动优势,实实在在做了点对社会、对民众有意义的事情,现在想来既充实又欣慰,累并快乐着。今后我将以此为契机,在常委会领导下,与同志们一道,继续加强学习,不断丰富视野,提高人文素养,增强为民服务本领,为建设和谐社会多办实事、好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