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近期,中国中东部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天津、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河南、浙江、上海等地出现了以霾为主的污染天气,PM2.5浓度基本在150微克/立方米以上,部分地区甚至高达300至500微克/立方米,局地空气质量指数接近六级(严重污染)。雾霾仅仅是环境污染的一种,饮用水的污染,工业三废的污染等等,已经到了非要下大力气治理的时候了,我们的社会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案据:关注城市发展,改善居住环境始终应该放在首位,应该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方面进行具体细化,针对区域特点,制度切实可行的措施,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前提下,促进区域环境的改善。
方案:
1.对于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建设,降低污染物排放,有条件的进行迁移
2.加强汽车数量的控制,加大公交系统的网络覆盖,对乘坐公共交通人员进行必要的补贴,减少私家车的使用频率,降低尾气排放。
3. 对于一般公务或者距离较近的公务,倡导公务的公交化,尽量减少派车频率,降低公车使用。
4.对于餐饮垃圾、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提高回收利用率和垃圾处理的效果,减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提案人:袁立新
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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