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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开展民俗文化展演活动政府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3-07-08 信息来源: 槐荫人大办公室 字号:[ ]


 

李全德

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年的历史,为了弘扬和继承中国传统节日、传统文化,中央将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定为“我们的节日”,春节是中国人非常重要的传统节日,现在人们普遍感觉到年味越来越淡、新年喜庆的感觉越来越少。中央文明办提出:中国人要过中国节,中国节要有中国味。我们的节日,我们要珍惜,我们的文化,我们要传承,弘扬和传承民族文化我们义不容辞。

为展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营造喜迎十艺节的浓厚氛围,正月十五期间槐荫区政府将举办“办好十艺节,当好东道主”济南“西部新城之光”大型元宵灯会暨齐鲁民间民俗文化艺术节。为配合西部新城之光的活动开展,营造更加喜庆的节日氛围,山东天地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在正月初八到正月十五举办春节民俗文化展演活动。使民间跑旱船、高跷表演、舞龙表演、鼓子秧歌、河北沧州舞狮等传统民间艺术传承有人,让这些濒临失传的民间艺术重新焕发出新的气象、新的生机,让泉城人民重新体味民间艺术散发出的魅力,让泉城市民享受到民族文化盛会的大餐。将会有十几万人在家门口观赏到高水平的表演。届时会有多家媒体单位跟踪报道,济南电视台知名主持人全程参与,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对于提高我市区文化建设知名度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区政府给予本次活动以资金支持。

                        

对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48号建议的答复

李全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春节开展民俗文化展演活动政府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我局通过举办元宵灯会这一传统民间节庆文化形式,大力宣传十艺节、非遗园及旅游项目的有关内容,举办了一届独具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的文化艺术盛会。灯会期间,全力做好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济南市筹委会办公室、槐荫区委、区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四届齐鲁民间艺术(“非遗”项目)展演活动的相关工作,在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地附近演出具有浓郁山东风情、民族特色的群众性文艺节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表演,进一步为“十艺节”营造氛围。

这项活动是区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资金的使用按照活动既定计划进行。活动体现公益性目的,通过无偿提供展棚、展位、桌椅、供电,企业以赞助的形式制作花灯参展,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并遵循节俭、非营利性、惠民利民的文化活动开展原则。贵公司开展的文化活动未能列入资金安排计划。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文化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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