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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利用好“十艺节”机遇,打造长久“文化槐荫”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3-07-08 信息来源: 槐荫人大办公室 字号:[ ]


 

 

今年十月份“全国第十届文化艺术节”就要在我们泉城济南盛大召开了,而主会场

就在我们槐荫区西客站片区。这对我们济南市尤其是槐荫区是一件非常大的盛事。承办一次全国性的盛大艺术节是挑战,也是对建设好槐荫的一次机遇。槐荫区位置济南西部,多年来由于历史原因,缺乏“文化氛围”。

建议:利用好“十艺节”机遇,建设建立长久的“文化槐荫”,打造好一个现代化的文化槐荫。在考虑文化宣传、基础建设、为“十艺节”服务等方面,少搞“裙子工程”、“临时工程”,不要“十艺节”结束了,随之一些为“十艺节”服务的设施也就没用了。希望能从打造“文化槐荫”考虑,长远考虑,能借助“十艺节”机遇,打造一个长久性的“文化槐荫”,成为济南市文化亮点和区域。

                                  李 强

 

对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57号建议的答复

李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好十艺节机遇,打造长久文化槐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举办的一届艺术盛会,是我国规格最高、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国家级艺术盛会。做好十艺节筹备工作,对推动省会济南和槐荫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槐荫文化软实力,加快经济、文化建设步伐,都具有重要意义。办好十艺节,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今年,我局结合十艺节的举办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落户槐荫两大机遇,通过举办元宵灯会这一传统民间节庆文化形式,大力宣传十艺节、非遗园及旅游项目的有关内容,举办了一届独具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的文化艺术盛会。活动改变以往只以花灯为主题的模式,以多个文化主题,通过集中展示、现场表演等形式,展现齐鲁民间传统文化,宣传我区文化建设成果。灯会期间,全力做好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济南市筹委会办公室、槐荫区委、区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四届齐鲁民间艺术(“非遗”项目)展演活动的相关工作,在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地附近演出具有浓郁山东风情、民族特色的群众性文艺节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表演,进一步为“十艺节”营造氛围。

下一步,结合“槐荫之夏”广场文化活动,我局将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面向社区,面向基层,在今年暑期以丰富多彩、昂扬向上的系列群众文化活动,迎接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的到来。充分发挥大型文化活动的多元带动效应,利用全区人流较为集中的各大广场,广泛开展各类群众喜爱的文化活动,宣传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在省会济南召开的重大意义。结合每年都进行的“三下乡”活动、公益电影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等,积极宣传和展示“十艺节”的有关内容,扩大社会各界对“十艺节”的知晓程度和支持力度,以各种形式推进“文化惠民”活动的开展。

同时,2010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迎接2013年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区委、区政府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提升我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水平。成立了分管区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相继制定和下发了《槐荫区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槐荫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有力保障了我区创建与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目前,全区已建成8个规范化街道综合文化站、22个规范化社区文化中心、49个规范化农村文化大院,并全部验收合格。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通过检查验收复核的各办镇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在市里奖励的基础上,2012年对每个规范化街道综合文化站奖励10万元,每个规范化社区文化中心奖励3万元,每个规范化农村文化大院奖励2万元。共计发放“以奖代补”资金244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办镇和村居一级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今年,为积极做好“喜迎十艺节”各项工作,区委、区政府制定下发了《槐荫区继续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自2013年1月至5月底,由槐荫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未创建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2013年5月,将对建成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此项建设任务完成后,我区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将基本实现全覆盖。

当然,今后我们还要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和投入,不断完善基层文化设施,打牢我区文化发展的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文化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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