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促进代表建议的落实。7月31日上午,槐荫区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驻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实地察看了兴济河两侧绿化带修补情况、机床二厂路铁道口道路修建情况、经四路延长线路边停车情况、粟山路整修情况,现场听取了区园林局、区交警大队等有关承办单位负责人关于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视察后,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综合汇报,并进行了座谈审议。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情况比较好,区政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些建议的办理成效显著。代表们对承办单位的工作表示理解、支持和肯定,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办理答复较晚,进度较慢;二是个别单位在办理工作中与代表沟通不够,没有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就草率答复;三是需要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联系不够主动,主办和协办单位的配合协调不够,不能形成共同的答复意见;四是个别部门仍然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作为承办单位无论是领导还是具体工作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充分认识办好代表建议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增强对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采取有效措施,克服种种困难,尽最大努力,将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要想增强办理实效,提高代表的满意率,制度支持是保障。建议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细化建议办理程序,在目前推行的“两见面三结合”的基础上,继续制定详细的办理工作流程,使建议办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同时,要采取各种方式,对具体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工作流程、整体协调沟通能力等等。业务培训应当常态化,以保证各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会因人员调整变动而中断或停滞不前。
三是加强与代表的沟通,提高满意率。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过程中要多与提建议的代表本人沟通,可以通过电话征求意见、上门走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尽量准确、全面地领会代表所提建议的意图,并就实际问题进行商讨,取得共识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办理答复,从而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实效性,力求让代表满意。对那些因政策限制和目前难以解决的建议,承办单位应有理有据地向代表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支持,不能草率答复代表,这样既是对代表的尊重,同时也能提高代表的满意率。
四是相互协作,形成办理工作合力。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互相支持配合,确保建议办理工作的协调、有序。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征求协办单位的意见;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与主办单位沟通情况。要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形成良好的办理工作合力。作为政府办要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总调度,及时督查、协调、调度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通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最终达到提高工作实效,推动工作进展的目的。
五是加大督查力度,注意办理实效。答复代表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在落实上下力气。不能重答复轻落实,要不定期对办理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并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承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认真检查、督促和兑现。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建议,仅靠承办单位自身力量是无法解决的,考虑能否提交到政府区长办公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全程跟踪,力求通过不断努力协调,逐步解决这些难办的代表建议。对因受条件限制暂不能办理的代表建议,要给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无法办理的原因,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办结率、解决落实率和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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