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14日依法选出张笑剑为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须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现予以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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