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3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进行了人事任免。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形势任务,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开启了新的征程、指明了前进方向。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建设法治槐荫、加强人大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这既为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导和政策保障,也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和巨大动力。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通过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重大问题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争取区委的重视和支持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始终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依法开展工作,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全区大局中谋划推进,找准人大工作与区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使区委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民主法治建设、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推动人大工作开拓创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一)认真履行监督职权,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贯彻监督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和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注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把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与专题调研和视察察看结合起来,开展连续监督、跟踪监督和联动监督,在完善现有监督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有效手段,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要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建立健全推动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区委的领导下,科学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发挥好重大事项决定“一事一议”、灵活便利的特点和优势,围绕事关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抓好督促落实。要加强对依法行使决定权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和程序,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切实提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要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有机统一的原则,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三)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的基础。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人大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推进基层代表联络机构和网络平台建设,为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供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组织代表加强学习,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和履职能力,努力把代表工作与立法、监督工作有效结合起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要认真负责地做好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创新办理方式,严格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的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价等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提供有效保障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特殊地位和神圣职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顺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坚定不移地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理论武装,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加强学习与提高能力结合起来,紧密结合我区改革发展实际,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出发,适应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依法治区的新要求,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宪法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要求,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要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善于把行之有效的做法系统化、创新措施规范化、具体实践理性化,建立健全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和工作制度,形成一套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的制度体系。要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已有的配套工作文件和具体工作规则,及时研究制定新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保障和推进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地运转。
(三)要不断加强组织建设。着眼于提高常委会、各处室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和工作办事机构的组织建设,努力改善和优化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保证人大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增强人大工作活力。要重视和关心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统筹安排干部的培训学习和双向交流,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更好的服务。要重视人大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要重视加强街道人大建设,健全制度,改善条件,支持街道人大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街道人大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基层政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统筹兼顾不同利益诉求,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确保人大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全区人民的意愿,符合我区实际。 要不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廉政建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加强党纪党规学习,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等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牢固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开创我区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靓丽槐荫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