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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

发布日期: 2018-08-16 信息来源: 区人大办公室 字号:[ ]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倡 议 书

区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人大机关离退休老干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倡议: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我们党向黑恶势力斗争的勇气和决心。区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人大机关离退休老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严守纪律,洁身自好,切实发挥各自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二要带头遵纪守法。要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在经济上与黑恶势力发生关联;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织关系网、不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以遵纪守法的实际行动树好自身良好形象。

三要广泛发动群众。进一步提高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区委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发动群众举报身边黑恶线索,对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欺压残害群众、垄断农村资源、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利讨债等涉黑涉恶情形,积极提供线索,及时清除黑恶势力影响。

四要树立一身正气。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民心所向。区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人大机关离退休老干部要加强正面宣传,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对扫黑除恶要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要敢于亮剑,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彻底胜利。

区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人大机关离退休老干部要立即行动起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为“四个槐荫”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件:槐荫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2种黑恶势力

 

 

                       槐荫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813

 

 

附件

 

槐荫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重点打击的12种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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