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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人大扎实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 2016-11-24 信息来源: 区人大办公室 字号:[ ]


   

近年来,槐荫区人大高度重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贯穿于人大工作之中,以“树立一流形象、建设一流队伍、明确一流目标、创造一流业绩”为创建目标,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为创建文明单位奠定坚实基础。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检查调度,听取情况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身上,人人肩上有压力、人人头上有责任。加强联动协作,全体干部职工都积极参与到精神文明建设中来,形成齐抓共管、和谐向上的良好面貌。

二是加强学习,创先争优,为创建文明单位打好组织基础。充分利用每周五下午的学习活动时间,通过组织读书会、学法日、处长上讲坛、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不断提高了人大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服务工作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水平。结合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探索,规范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三是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文明单位创建提供制度保障。健全完善了十多项制度,使各项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管理、高效率运作、全方位监督。强化责任意识和执行能力。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体系,明确了各处室的任务目标,推动了工作作风的转变。

四是创建品牌,开设道德讲堂,为文明单位创建增加亮点。设立道德讲堂,着力加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四德”建设。通过举办道德模范事迹报告会、观看道德电影、讲述道德故事、诵读道德经典等活动,调动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争做道德楷模的热情,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明显提高,培养和造就政治坚定、品行高尚、务实创新、勤政廉洁、团结高效、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五是围绕创建、助推引领,积极履行文明单位社会责任。区人大机关围绕国家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等重大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协调各方,合力推进。

六是履行职责、扎实工作,为文明单位创建丰富文明成果。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每年都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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