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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免李永晶等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03 信息来源: 区人大人事代表处 字号:[ ]


 

济槐人发[2017] 37

 

关于任免李永晶等职务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

根据刘文明院长的提请,济南市槐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李永晶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西客站人民法庭副庭长;

  萍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李永晶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晖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特此通知。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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