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根据张新华院长的提请,济南市槐荫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冯涛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振华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春疆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克军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冬梅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卫东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军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洪涛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丁哲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李永晶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李振花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李莲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李巧英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高峰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副庭长。
特此通知。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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