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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免闫明立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02 信息来源: 槐荫人大办公室 字号:[ ]


济槐人发[2021]9

 

关于任免闫明立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槐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闫明立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强为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忠华为济南市槐荫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免去:

  剑的济南市槐荫区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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