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根据张新华院长的提请,济南市槐荫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王建军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牛家刚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杰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辉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茅 华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姜丽丽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阎玺宇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梁艳艳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丛建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吕文涛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张静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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