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新华院长的提请,济南市槐荫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杨春疆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杨克军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徐振华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郭卫东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夏珍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邱继让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马方和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吕洪涛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丁哲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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