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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免李明亮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7-15 信息来源: 区人大人事代表处 字号:[ ]


 

区人民法院:

根据张新华院长的提请,济南市槐荫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李明亮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阳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勃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斌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瑾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辉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 健的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通知。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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