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张笑剑检察长的提请,济南市槐荫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吴泰山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薇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秦臻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学孔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磊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吴鹏的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蒋晓琳的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萌的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于正仁的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洪生的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郭士勇的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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