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槐荫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
任运宝为济南市槐荫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于永生为济南市槐荫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锡乐为济南市槐荫区司法局局长;
李东亮为济南市槐荫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蒋兴繁为济南市槐荫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韩伟明的济南市槐荫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王玉英的济南市槐荫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李进华的济南市槐荫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郭元林的济南市槐荫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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