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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刁雪峰等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03 信息来源: 区人大人事代表处 字号:[ ]


 

济槐人发[2017] 30

 

关于任命刁雪峰等职务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

根据刘文明院长的提请,济南市槐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刁雪峰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静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邱玉萍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房泽安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乐菊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特此通知。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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