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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 2024-03-15 信息来源: 区人大预算处 字号:[ ]


314日上午,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庆胜率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委常委、副区长谷长军,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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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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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现场察看了中国地理标志大厦、印象济南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介绍,并参加了区政府举办的“筑牢维权屏障  激发消费活力”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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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谈交流会议上,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付少柱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区委常委、副区长谷长军作了补充讲话。与会人员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维权、消费保护执法及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就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法一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槐荫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 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法一条例”在我区得到有效贯彻,消费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加强,为我区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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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庆胜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时刻铭记服务为民的理念,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要进一步优化联动机制,巩固提升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聚力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尤其是针对群众反映消费问题多的焦点、热点、难点领域,加大查处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的主体责任,多举措提升全社会维权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着力打造安全放心便利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造黄河流域中心城市一流城区,落实“抓项目强产业深化落实年”目标任务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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