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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槐荫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5-12-29 信息来源: 区人大办公室 字号:[ ]


  

  (2015年12月28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槐荫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槐荫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16年1月中旬在区政务中心礼堂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批准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槐荫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关于槐荫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四)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槐荫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关于槐荫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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