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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槐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9-01-11 信息来源: 区人大办公室 字号:[ ]


(2019年1月11日槐荫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

槐荫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槐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9年1月19日在区政务中心礼堂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槐荫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议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槐荫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关于槐荫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19年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议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槐荫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关于槐荫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19年槐荫区财政预算;4、听取和审议槐荫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槐荫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补选槐荫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槐荫区出席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票决槐荫区2019年民生实事重点项目;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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