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2022年10月21日在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区发展改革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企业资产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不断探索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新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体系,监管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改革稳步推进,国有企业经济实力、活力、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一)国有企业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区国有企业经优化改革重组,确定统一监管的区属一级国有企业8家、二级国有企业8家;共有在职职工597人,其中正式职工384人、签合聘用同职工213人。
从资产状况看,2021年,统一监管国有企业总资产为111.87亿元,其中,一级国有企业资产为9.3亿元,二级国有企业资产为102.57亿元;总负债97.32亿元;净资产为14.55亿元;负债率86.99%。
从经营成果看,2021年全区国有企业营业收入达4.08亿元,利润总额647万元。
(二)国有企业改革情况。
按照“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国资运营”原则,我区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要求,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进一步盘活资产,加强国资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1.实行改革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压缩企业户数,做大企业规模,将4家企业划转至济南槐荫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消除企业间同质化无序竞争。调整后资产过亿元的一级国有企业3家,二级国有企业3家。区城投集团初步形成涉及房地产开发、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工程代建、资产运营、乡村振兴、文旅康养、民生保障、停车场运营、基金投资等十大领域的区属综合性城市运营服务平台,企业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2.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一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坚决按照国企改革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要求,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2家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进行企业公司制改革,改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二是强化选人用人改革。区属国有企业拥有充分的选人用人自主权,持续加强企业人才队伍梯队建设,选拨年轻有为人才充实企业经理层。区城投集团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自主设置选拔方式和资格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市场化、竞争性遴选方式,选聘10名投融资、战略规划等方面业务骨干充实到企业经营班子,极大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过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后,区属一级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修订企业章程,将党建纳入公司章程,制定完善了党建工作评价机制。
3.理顺产权关系,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主营业务和功能定位,理顺市区两级静态交通公司停车管理体制,改革运营机制,结合区停车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2022年6月10日将槐荫区停车运营公司股权转让给济南城市静态交通管理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收益311.49万元,理顺了产权关系,优化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三)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情况。
1.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开展了以经营管理、债权债务、投资建设及2020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审计监督。有效发挥审计的参谋监督作用,及时发现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报告中出现的利润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折旧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督导,并限期整改,对个别企业发放文明奖依据不充分问题予以纠正并退款,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监管,有效维护了国有资本安全。
2.加强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建立企业财务月报、年报制度,及时跟踪企业财务快报数据,及时发现和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潜在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对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动态监控,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释放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2021年,区发展改革局被市国资委评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优秀单位”。
3.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为进一步推进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从2019年起,区财政开始编制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1年,根据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精神,对全区国有企业进行资本经营预算编制,2021年上缴国有企业资本收益268.41万元。
4.落实企业国有资产各项监管制度情况。为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对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动态监控,指导和审批企业改制方案,审批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投资。
5.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国有企业正确经营方向,企业重大决策、决定必须经企业党委(支部)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落实从严治党职责,压实基层党建责任,推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党组织法定地位。深入学习贯彻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成效经验。二是完善党建组织体系。结合新企业改革重组,调整理顺区属一级企业党组织关系,新设区城投集团党委1个、区城投集团本部、区运营公司党支部2个,发展2名党员;广友物流集团党委由下设3个党支部增加到4个党支部。三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创新开展“庆七一重温入党誓词”、“献礼建党百年,迈向伟大时代”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共计166家,资产总额64.61亿元,负债总额26.99亿元,净资产总额37.62亿元。其中:2021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2.23亿元,包括房屋及构筑物0.55亿元,通用设备0.86亿元,专用设备0.52亿元,图书档案0.05亿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25亿元;无形资产0.18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情况。
主要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1.土地使用情况。土地面积5.24万平方米,其中:自用3.97万平方米,占比75.76%;出租出借1.27万平方米,占比24.24%。
2.房屋使用情况。房屋面积60.98万平方米,其中:自用58.55万平方米,占比96.02%;出租出借1.54万平方米,占比2.53%;其他房屋面积0.89万平方米,占比1.45%。
3.车辆使用情况。车辆实有数632辆,价值1.39亿元。
4.大型设备情况。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不含车辆)共计71台,价值0.97亿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共计47件,价值1.22亿元。
5.在建工程情况。2021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共55处,期末账面价值12.98亿元,已投入使用未转固在建工程建筑面积11.99万平方米。
资产处置情况:
2021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4964.24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通用设备2735.16万元,其中车辆1172.65万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一是抓好资产年报,提升资产信息质量。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平台”省、市、区三级全覆盖,通过“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平台”上传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和相关制度文件,将2017-2020年度已审议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专项报告、审议意见、以及有关制度文件等上传平台,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是提高国有资产信息质量和应用水平的重要举措。为应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利用线上平台,我们录制2021年年报操作视频指导各单位开展资产年报编制工作,历时三个多月,圆满完成了全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编报工作。
二是开展专项清查,细化资产管理。为全面摸清公路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进一步规划和加强公路资产管理工作,实现公路资产动态化管理。2021年9月,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公路资产专项清查的通知》要求,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进行了全区公路清查工作,区财政局对公路资产入账核算和资产信息登记等进行监督指导,联合形成了《关于农村公路资产清查工作的报告》。经统计,全区共有公路48条,总长84.76公里,总价值6.35亿元,均为非收费公路。其中,二级公路8条,总长16.64公里,价值2.82亿元;三级公路18条,总长41.03公里,价值2.32亿元;四级公路22条,总长27.09公里,价值1.21亿元。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资产管理。为贯彻落实全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意见,确保改革试点平稳有序推进,根据《关于做好深化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经费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济财资〔2021〕2号),结合我区工作情况,出台《关于做好深化区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经费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槐财〔2021〕5 号),进一步完善资产划转相关工作步骤和审批流程,有效提升机构改革划转单位资产管理的操作性和资产信息的准确性。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1.土地资源:辖区行政面积151.61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15161.23公顷,其中耕地3262.54公顷(基本农田1473.33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266.67公顷),园地40.31公顷,林地430.8公顷,草地117.8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783.4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2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624.69公顷,其他土地178.66公顷。
2.矿产资源:境内蕴藏的矿产包括花岗岩、煤、矿泉水等。煤炭资源属黄河北煤田,属多煤种区。匡山岩石“济南青”是济南地区的优势矿产,分布在匡山及北部淡水人工开发的地下水,为优质饮用矿泉水。
3.湿地资源:根据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槐荫区湿地资源总面积2196.78公顷,包括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3种类型。济西湿地作为全市最大的城市湿地,总规划面积3500公顷,已建成面积1130公顷,在我区内面积约130公顷。
4.国有森林资源:全区森林面积2489.38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6.42%,区内无国有林场。
5.水资源:水资源主要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全区天然地表水资源多年平均储量为18819.2万立方米,其中,地表径流总量为1006.6万立方米,入境客水总量为3598.3万立方米。地表水常年可利用量为3971.3万立方米。辖区内地下水历年平均补给量为10706.3万立方米,其中,降雨入渗2131.4万立方米,灌溉回归1309.2万立方米,河渠补给2065.7万立方米,侧向补给5200万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利用量为7225.5万立方米,已开采量为6534万立方米。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情况。
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一是科学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紧紧围绕我区发展思路和城市布局,牢牢把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历史机遇,实事求是、深入研判、积极争取,切实将我区产业未来发展需求落实到规划编制中,增强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着力解决开发区发展空间拓展、三调(国家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更新、永久性基本农田调整、“两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一致性处置等问题。
二是强力推进,开创土地供应工作新纪录。在督促各平台及熟化主体加快拟出让地块熟化工作进度同时,通过主动服务、简化流程、容缺受理,快速完善卷宗资料,切实提高审批效率。2021年,我区共完成土地供应7144.39亩,其中划拨用地4299.89亩,出让用地2844.5亩,出让金总额175.89亿元,出让收入约占全市本级的五分之一,刷新了我区供地工作历史纪录。三是“一领一促”,破解耕地保护难题。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创新思路,以“党建主导引领、托管兜底促进”为方法,下大气力开展问题整改,共完成树木清理5000余亩,撂荒复耕3500余亩。高标准完成48043亩耕地、22100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的任务。四是“诚信用地”,织密供后监管“一张网”。 坚持规范化运行、强化联合会审、实施跟踪管理、提供精准服务,在全省首创将“诚信用地”作为供后监管的重要标准,采取失信公示、联合警示等手段,真正限制违约失信企业再拿地,督促用地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有力提升集约节约用地水平。2019年至今,我区已连续三年实现辖区闲置土地“清零”,供地项目履约开工率达90%,位列全市第一。五是规范有序,确保矿业秩序安全稳定。通过聘请矿产监督员、不定期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辖区矿产企业监督管理,杜绝破坏国土资源及违法采矿行为。扎实开展地质灾害核查巡查、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等工作,科学制定《槐荫区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安全信息速报等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积极落实林长制工作制度,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扎实有效的森林保护工作体系。严密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细化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同时,创新森林防灭火巡查手段,利用“执法监管智慧平台”无人机、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及语音卡口,实现对全区林业资源巡查全覆盖,有效提高森林防灭火应急反应能力。通过设立监测点、空中飞防、地面防治、生物防治等方式,科学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将以美国白蛾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控制在计划发生率以下。
四、存在主要问题
国有资产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管理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挑战。
(一)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不足,企业改革力度不够。一是区属国有企业实力不足,优势骨干企业少,部分企业处于维持状态。从全市国资委统计数据来看,我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位居全市第13位。目前,纳入统一监管的16家国有企业中,2021年,利润超过千万元的仅有1家,500万元以上3家,还有部分企业仅靠房租维持企业发展,总体来看全区企业发展活力不足。二是国有企业创新力还需增强。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还不到位,管理行政化、机关化惯性犹存,市场竞争活力不足。市场化改革步伐偏慢,很大程度上还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内部竞争机制、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三是国有企业监管力度还需加大。各种监管制度和措施还不完善,还需进一步理顺企业与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同类企业缺乏有效整合,部分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活力不足,收入分配机制还有待完善,还需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加大国有企业监管力度。
(二)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高。一方面,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有待提升。随着三级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和资产占有使用部门的主体管理责任更加明确。但个别单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现象仍然存在。资产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均衡,人员配备缺乏专业性和稳定性,且变动频繁导致对政策理解不深不透,填报业务不熟练造成数据多次修改,直接影响资产管理工作总体水平。另一方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因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管理不规范、单位资产账实不符现象时有发生。财务管理与实物管理存在分离现象,个别单位处理资产结果,未及时报送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不清。一方面,国家尚未建立规范统一的信息统计和会计核算制度,类别众多的资产无法科学计量和确定合理价值,导致难以准确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另一方面,自然资源保护压力持续增大,基本农田储备区潜力不足,补划难度较大。供需矛盾日趋突出,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剧增,用地保障压力持续增大。林地面积较小,森林覆盖率偏低。存在水污染现象,小清河睦里庄断面监测数据多个月水质持续超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大区属国有资产监管力度,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和效益,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一是健全企业管理机制。完善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企业审计,强化财务管理、人员招聘和经营业绩考核、重大投融资管理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报批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制定《槐荫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不断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理顺企业与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提升监管效能,加大国有企业监管力度。推进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监管工作相统一。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二是加大有效资源整合力度。探索资产合法化整合路径,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引导企业向市场化方向转变,打造自身盈利自我平衡造血功能,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针对目前我区部分国企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等状况,加快整合、重组、优化和提高步伐,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依托市国资委企业财务软件,每月定期报送企业财务、人员、资产等状况,对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动态监控,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优化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三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督,聚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审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一是进一步落实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资产管理单位主体管理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宣传落实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济南市槐荫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济南市槐荫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资产主管部门和资产占有使用部门主体管理责任意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日常监督,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切实提高管理效率。二是进一步利用资产动态信息系统推进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资产信息系统是提高资产管理效率,优化资产配置分布,实现资产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支撑。充分利用资产信息系统,规范资产管理流程,对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收支、清查、统计等内容实行全过程监督,实施掌控单位资产的存量、增量情况,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三是聚焦发现问题,及时查缺补漏。在资产管理工作中,以资产管理情况抽查、监督检查为抓手,健全资产管理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到症结,根据相关制度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及时采取应对解决措施,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质量。
(三)加快建立并完善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是不断完善优化全区空间规划编制方案,推动用地指标配置科学化、精准化。科学编制《2022年槐荫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落实住宅用地适度集中出让政策,按照“成熟一宗供地一宗”原则,加快土地熟化进度,积极争取市级层面政策支持,确保供地工作高效开展。二是严格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加大与涉农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田长制”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深化“非农化”专项整治成效,保质保量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任务。三是加大对矿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稳妥做好矿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时加大汛期山体巡查力度,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整治一处,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细化做好林业资源管理,将“林长制”工作落实与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湿地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对全区生态资源形成长效保护。五是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