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合报告
——2023年10月27日在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区发展改革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企业资产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支持下,我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探索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体系,监管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经济实力、活力、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一)国有企业资产总体情况
2022年底,全区国有企业经优化改革重组,统一监管的区属一级国有企业8家,二级国有企业8家;在职职工597人,其中正式员工384人、聘用签合同人员213人。
从资产状况看, 2022年,统一监管国有企业总资产为125.52亿元,其中,一级国有企业资产为18.12亿元,二级国有企业资产为107.4亿元;总负债106.62亿元;净资产为18.9亿元;负债率84.94%。
从经营成果看,2022年全区国有企业营业收入4.76亿元,其中利润总额1.34亿元。
(二)国有企业改革情况
1.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坚持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2020-2022年)作为重要切入点,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进行企业公司制改革。二是强化选人用人改革。区属国有企业拥有充分的选人用人自主权,加强企业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选拨年轻有为的人才,充实到企业的经理层。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自主设置选拔方式和资格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市场化、竞争性遴选方式,极大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后,区属一级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比例100%,修订企业章程,将党建纳入公司章程,制定完善了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2.依法依规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完成部分企业国家股转让工作,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依法依规做好企业国家股转让工作;部分企业关系已经脱钩,但并未收回单位以自然人名义进行的投资及相应投资收益,实质上仍为事业单位下属的国有企业,未真正实现脱钩改制,进行了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审计,并及时安置职工及处置资产,有序推进两个公司注销工作,理顺两个公司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情况
1.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对区属二级企业开展审计工作,并出具企业审计报告。积极发挥审计的参谋监督作用,及时发现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报告中出现的利润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折旧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督导,并限期整改,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维护了国有资本安全。
2.加强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建立企业财务月报、年报制度,及时跟踪企业财务快报数据,及时发现和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潜在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对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动态监控,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释放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
3.落实企业国有资产各项监管制度。为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对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动态监控,指导和审批企业改制方案,审批重大资产的处置和重大投资。2022年,对两家企业共计7辆业务用车进行报废批复;对企业债券进行审批报送,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对企业相关资产通过济南市产权交易用中心进行公开拍卖,进行资产处置。
4.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国有企业正确经营方向,企业重大决策、决定必须经企业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规范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落实从严治党职责,压实基层党建责任,推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党组织法定地位。严密组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认真总结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成效经验。二是完善党建组织体系。结合新企业改革重组,调整理顺区属一级企业党组织关系,新设党委1个、本部、支部2个,发展2名党员;部分企业党委下设3个党支部增加到4个党支部。三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国资国企实际,创新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22年年底,全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6.89亿元,负债总额28.14亿元,净资产总额38.76亿元。其中:2022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7.42亿元,包括房屋和构筑物6亿元,设备1.29亿元,图书档案0.02亿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11亿元;新增无形资产0.14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1.土地使用情况。土地面积5.39万平方米。其中:在用4.12万平方米,占比76.44%;出租出借1.27万平方米,占比23.56%。
2.房屋使用情况。房屋面积75.57万平方米。其中:在用73.89万平方米,占比97.78%;出租出借1.10万平方米,占比1.46%。
3.车辆使用情况。车辆实有数521辆,价值1.34亿元。
4.大型设备情况。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85台,价值2.08亿元;
5.在建工程情况。2022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共30处,期末账面价值6.53亿元其中。在建4.43亿元,占67.76%;已投入使用2.1亿元,占32.24%。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一是抓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夯实数据基础。落实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平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通过“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平台”上传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和相关制度文件,将 2022 年度已审议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专项报告、审议意见、以及有关制度文件等上传平台,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
督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沟通协作,认真及时编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动态反应国有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发现并有针对性地解决资产管理日常问题,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基础数据。
按照上级部门编报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步有序,指导各编报单位做好编报工作。为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年报工作,在符合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尽量简化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利用区行政事业资产工作交流QQ群这一交流平台,录制2022年年报操作视频上传群文件,指导各单位更流畅便捷的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和系统操作水平,完成了我区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编报工作。
二是加强机制制度建设,提升监管职能。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针对资产管理部门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结合审计和有关检查的问题清单,参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制定出台了槐荫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行为,有效提高了房产使用效率。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印发了《槐荫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督促各部门单位加强组织学习,贯彻文件要求,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积极推进房租减免,做好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根据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相关政策措施的文件精神和济南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按照局领导部署,学懂弄通悟透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全市房租减免的相关规定,积极督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依规进行房租减免工作,全力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四是开展专项资产调研,助推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
为全面了解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以来,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规范和管理,更好发挥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区财政局按照市局转发《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关于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进行了相关部署,对涉及市政公基的相关单位进行了梳理,明确调研单位范围,确定工作主体,积极开展调研工作。
对全区近年来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的范围、分类、数量、价值和分布情况等认真分析,提炼资产管理的成熟经验,提出加强资产管理的的意见和建议,撰写、形成分析报告,为进一步推进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基层数据支撑。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1.矿产资源:境内蕴藏的矿产包括煤、地热、矿泉水等。煤、地热资源等能源矿产主要分布在西北部地区吴家堡-三教堂及位里庄一带,非金属矿产沿黄河、玉符河沿岸分布。煤炭资源属黄河北煤田,目前整个煤田还未进行开采。地热资源较丰富,主要以中、小型地热为主,地下水温度一般在30°左右,可用于理疗、洗浴、温室种植和养殖等。省淡水渔业研究院(地热、矿泉水),就是利用丰富的地热、矿泉水资源进行淡水养殖研究和开采饮用天然矿泉水。
2.湿地资源:根据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我区湿地资源总面积2196.78公顷,包括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3种类型。济西湿地作为全市最大的城市湿地,总规划面积3500公顷,已建成面积1130公顷,在我区内面积约130公顷。
3.国有森林资源:全区森林面积2529.12公顷,林地面积2231.06公顷,森林覆盖率16.7%,我区无国有林场。
4.水资源:水资源主要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历年平均降水量为685毫米,最大降水量为1160毫米(1962年),最小降水量为320.7毫米(1968年)。天然地表水资源多年平均储量为18819.2万立方米,其中地表径流总量为1006.6万立方米,入境客水总量为3598.3万立方米。地表水常年可利用量为3971.3万立方米;“引黄”闸2处,提引量为3700万立方米。地下水历年平均补给量为10706.3万立方米。其中降雨入渗2131.4万立方米,灌溉回归1309.2万立方米,河渠补给2065.7万立方米,侧向补给5200万立方米。黄河侧渗总量为400.5万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利用量为7225.5万立方米,已开采量为6534万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254.8万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2997.2万立方米,城乡人畜用水3285万立方米。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情况
在土地资源管理方面
一是紧紧围绕我区发展思路和城市布局,扎实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我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复核,为槐荫经济开发区拓展了约2910亩的集中建设区新增规模。
二是加大土地征、收、供力度,完成集体土地征收2611.27亩,完成国有土地收购171.09亩,完成土地供应68宗,总面积5400.70亩,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24.33亿元,保障了京台高速改扩建、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际医学中心安置五区、医疗硅谷等26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
三是构建区、街道、村三级“田长制”工作体系,在全市首创将无人机巡查引入日常耕地监管,实现全方位动态监测管理,印发《槐荫区耕地保护激励办法》对耕地保护成绩突出的街道和村进行资金奖励,联合美里湖办事处成立了全市首个耕地保护工作站,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吴家堡街道被评为优秀市级耕地保护示范街道,吴家堡街道席家庄村被评为优秀市级耕地保护示范村,吴家堡街道、美里湖街道荣获2021年度市级耕地保护激励街道。
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坚持源头管控,切实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同时持续强化建设用地监管,建设用地动态巡查率始终保持100%,在全市各区县中位列第一,我区新增闲置土地自2019年起始终保持为零,是全市唯一连续四年闲置土地“零新增”的区县。
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
通过聘请矿产监督员、不定期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辖区矿产企业监督管理,杜绝破坏国土资源及违法采矿行为。扎实开展地质灾害核查巡查、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等工作,科学制定《槐荫区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安全信息速报等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森林资源管理方面
持续提升林业管理能力,积极落实林长制工作制度,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扎实有效的森林保护工作体系。与应急、消防、河务以及相关办事处形成联动,整合力量,通过24小时巡查值守、安装视频监控、增设语音卡口、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督导暗访、营造宣传氛围等措施,及时发现防火漏洞、提升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始终以“不着一把火”为目标,切实保护好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及林业资源安全。通过设立监测点、空中飞防、地面防治、生物防治等方式,科学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将以美国白蛾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控制在计划发生率以下。
在水资源管理方面
地表水方面,坚定不移落实“河湖长制”管理,强化河长巡河,各级河长及河管员累计巡河18556次;紧盯“四乱”问题整改,落实整改区级自查问题51处。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检查涉河建设项目7处,发现外热入济管道施工堵塞河道1处,移交市水政监察支队处理;落实防溺水安全责任,出动检查人员460人次,发现并劝离危险水域的游客580人次,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物品89件,悬挂设置宣传横幅、警示标语165条。地下水方面,扎实开展取用水日常监管工作。组织辖区50家自备井取水单位完成2023年度取水计划申报和审批、远程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维护、季度水量核定、取水许可延续及增量和超许可取水案件移送等日常监管工作;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交流,确保区管自备井水资源税及时足额缴纳。我区50家区管自备井取水单位2023年度总许可量78.594万立方米,年度总用水计划63.949万立方米,上半年总用水量21.742万立方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不足、企业改革力度不够。一是区属国有企业规模较弱。根据市国资委统计数据,我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在全市排名第十三位,区属统一监管的8家一级国有企业及8家二级国有企业中,2022年仅有1家企业利润超千万,企业缺乏自身造血能力,盈利来源薄弱,盈利能力不强,规模效应不明显,总体实力和发展速度仍然不足,对于支撑经济发展作用有限。二是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存在薄弱环节。我区国有企业未全部实现市场化发展,转型进程迟缓,市场竞争能力不足,自我发展和抗风险能力比较弱,难以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三是国有企业监管水平不足。监管制度和措施不健全、不科学,要求不明确、不具体,针对性不强,部分国有企业尚未纳入统一监管,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有待进一步理顺。同类企业缺乏有效整合,部分资产闲置,资源利用率不高。
(二)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高。一方面,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资产管理不精细。近年来,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区财政强化机制制度建设,及时传达了上级部门一系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精神,针对相关情况也转发制定了部分相关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但是相关制度的落实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单位未能做到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没有对单位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对账,盘盈盘亏未及时处理,跨月录入造成资产账实不符,不能动态准确反映单位资产实际状况。另一方面,部门单位过紧日子的思想意识不强,资产管理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部门单位未能做好资产的统筹盘活工作,内部挖潜、对外出租和调剂使用等盘活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不清。一方面,在耕地保护方面,距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严起来”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耕地上种树存量处置工作仍需相关部门、办事处协同配合、共同发力。随着城镇化进程,我区森林资源逐步减少、后劲不足。另一方面,受季节性影响,非汛期时,河道内经常断流,北太平河、虹吸干渠等在非汛期缺少上游补源,小清河睦里闸源头来水不足,对河道水质达标带来一定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府加大区属国有企业监管力度,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和效益,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一是健全企业管理机制。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议事机制,加强企业审计,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日常管理。制定《槐荫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逐步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进一步厘清企业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权责边界,强化监督协同,推进内外部监督机制的有机贯通,提升监管效能。推进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监管工作相统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党的建设贯穿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保证党组织作用在决策层、监督层、执行层有效发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发展优势。二是加大有效资源整合力度。合法整合企业资产,有效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加快企业市场化转型步伐,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做强国有企业主责主业,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盈利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依托市国资委企业财务软件、国资监管平台,加强对区属国企经营状况的动态监测,对企业的财务重要经营指标实行月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企业依法经营、合规运作。四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监督,助力企业规范有序经营,为槐荫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强化机制制度建设和落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做好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资产主管部门和资产占有使用部门的主体管理责任意识,指导各部门单位用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针对资产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结合审计和有关检查的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找到症结,做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机制制度建设,提升资产管理精细化能力。二是进一步督促部门单位加大存量资产统筹盘活力度,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指导各部门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摸清资产家底,扩大资产盘活范围,做好资产统筹盘活管理,将新增资产与存量资产有机集合,提升资产统筹能力;进一步加强盘活收入收缴管理,不断强化区级财源建设。三是大力推进,做好资产系统并轨预算管理一体化推进工作。按照上级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整体部署,资产管理模块将逐渐并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统一管理。继续积极做好并轨准备工作,着力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摸清资产家底、完善资产系统数据、整改存在问题、搞好账务数据核对,全力做好并轨上线工作,使全区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快建立并完善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是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助推重点项目落地建设。继续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和“增存挂钩”机制,紧紧围绕省、市重点项目以及市、区民生工程、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用足用好“两规”一致性处置、提前预支建设用地规模等政策,提高用地指标配置精准度。持续开展常态化项目要素保障对接服务工作,全力推进征地报批,重点项目建设做好保障。。二是强化用途管制制度,落实耕地保护“双平衡”。严格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耕地流向非农建设用地的“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补充耕地真实可靠;严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进出平衡”制度,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必须在年度内补足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继续推行田长制,积极推动耕地保护激励街道创建工作,落实我区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挖掘耕地保护工作中的亮点成绩,通过对耕地保护成绩突出街道、村进行通报表扬和资金奖励,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持续调动全区耕地保护的主动性,激发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三是强化源头监管能力,坚决守住底线红线。坚持从源头管控入手,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努力实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监管伴全程”。强化科技成果应用,完善我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智慧平台”,借助“5G+无人机”,在即时控违执法队伍人工巡查基础上,由无人机开展定期、分等级、分频次空中监测。充分利用省自然资源厅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管系统,推动执法应用场景和“鲁地云随手拍”举报程序落地,加快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空中巡、群众报、网上管”的执法新模式。四是强化自然资源管理,形成生态资源长效保护。加大对矿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稳妥做好矿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积极做好汛期山体巡查,对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细化林业资源管理措施,深化“林长制”改革,充分发挥各级林长在促进林业生态保护发展中的带头作用,通过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将“林长制”工作落实与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湿地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对全区林业生态资源形成长效保护。五是加强水资源保护。积极发挥河长制工作机制功能,加大城区河道日常巡查管护工作力度,确保无新增黑臭水体产生。协调督促有关平台及兄弟区加大河道治理力度,消除水污染隐患。做好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及城市内涝治理腊山河与兴济河排水分区PPP项目的协调服务,推动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征迁、土地、苗木迁移等难点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快速推进。紧盯2024年底雨污合流管网清零、2025年底内涝治理清零节点,锚定计划目标,加大征迁力度及进展速度。
下一步,区政府将高度重视区人大有关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认真接受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公开透明,持续推进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各项任务,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