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8日槐荫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总体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拓宽代表活动方式和渠道,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促进和保障区委“全面赶超、跨跃发展,实现槐荫五年大变样”工作要求的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本届区人大代表中开展“履职责、促发展,为实现槐荫五年大变样做贡献”主题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动员和激励全区人大代表切实履行代表职责,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实现槐荫跨越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围绕“履职责、促发展、为实现槐荫五年大变样做贡献”这一主题,以提高代表履职意识和水平为抓手,充分发挥各行业、各层次人大代表在参政议政、推动辖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中的作用,增强人大代表担任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践行代表职责的使命感和荣誉感,从而推动全区代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强学习,履行职责。认真学习《代表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学习了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人大会议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活动和代表小组活动,做遵纪守法、履行职责的合格代表。
(二)立足本职,多做奉献。紧紧抓住老城棚户区改造、西部新城开发、“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的举办等重大历史发展机遇,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在招商引资、技术改造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
(三)联系选民、反映民意。以人大代表活动室为载体,充分发挥“基层代表工作站”、“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述职活动”“会前集中视察”等平台的作用,密切联系选民,及时反映民意,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高度关注的重点,围绕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教育和就业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搞好调研,建言献策。
(四)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围绕民生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出思路、提建议,督促抓好落实;并利用各自的优势,组织代表与贫困户结对子,做好事、办实事,全力保障和促进民生事业蓬勃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主题活动每年共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筹备动员阶段(每年1月一3月)
“履职责、促发展、为实现槐荫五年大变样做贡献”主题活动,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处和各街道(镇)人大工作室(人大办公室)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在活动的时间安排上,各街道(镇)人大工作室(人大办公室)每年要在三月底前(今年要在五月初),根据本意见精神,组织代表进行学习和动员,进一步明确开展主题活动的指导思想、实施步骤、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主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并印发到各位代表,把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激发起来,迅速掀起开展主题活动的高潮。
(二)推进实施阶段(每年4月一11月)
按照主题活动实施意见确定的内容,组织人大代表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全区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抓好落实。在年底前,区人大常委会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总结阶段(每年12月)
各街道(镇)人大工作室(人大办公室)对照主题活动实施意见确定的有关内容,汇集统计全年活动情况,于12月底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履职责、促发展、为实现槐荫五年大变样做贡献”主题活动,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升代表工作水平的具体措施,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具体实践。各街道(镇)人大工作室(人大办公室)要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把整个活动部署好、落实好,采取有效方法,广泛发动代表积极主动参加。
(二)搞好宣传发动。各街道(镇)人大工作室(人大办公室)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提高代表参与主题活动的积极性,要加强舆论宣传,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优秀典型,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新闻媒体加以宣传报道,确保活动抓实抓好。特别是各街道(镇)要及时将本地区开展的主题活动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区人大人事代表处。
(三)创新活动方法。各代表小组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方法上有所创新。各街道(镇)人大工作室(人大办公室)的负责同志要加强调研,多听取代表意见,充分发挥代表的聪明才智,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推进活动深入开展;要定期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代表参加有关会议,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保障和服务;要广泛征求选民意见,进一步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自觉性,推动主题活动的开展;要结合“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鼓励代表在“实现槐荫五年大变样”中做出新的贡献。
(四)注重活动实效。要坚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围绕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环境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主题活动,使主题活动内容更加符合区情;要通过代表联系选民、健全完善“人大代表信箱”、“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接待选民日”等制度,广泛听取选民意见和建议,使活动内容更加贴近民情;要采取多种形式,为新一届代表的履职学习提供服务,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使活动质量和效果更加明显。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