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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评选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活动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2-04-28 信息来源: 槐荫人大办公室 字号:[ ]


(2012年4月28日槐荫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促进代表活动开展和提高代表活动质量,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区继续开展评选“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为依据,通过多种形式的争创活动,活跃基层人大工作,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广大代表认真执行代表职务,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在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为“全面赶超、跨越发展,实现槐荫五年大变样”做出积极贡献。

二、参评范围和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活动的范围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14个地区代表小组和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具体评选条件是:

(一)先进人大代表小组条件:

1、代表小组学习认真。认真组织代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代表小组学习要有计划性和针对性,把学习的成果落实到代表履职能力的提高上,代表小组整体素质的增强上。

2、代表小组活动规范。每年制定年度小组活动计划,小组活动计划既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又结合小组实际,内容充实,富有成效。有固定的小组活动场所。各项活动制度健全,定期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每年组织活动6次以上,并严格考勤、认真记录。每次参加活动的代表占小组代表总数的80%以上。

3、代表工作成效显著。认真做好人代会会议期间的代表工作,积极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开展“履职责、促发展、为实现槐荫五年大变样作贡献”主题活动。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本组代表每年提出议案或建议6件以上。

4、密切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本组代表同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组织代表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民情民意,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并积极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5、代表小组组长认真负责。代表小组组长热爱代表工作,思路清晰,认真负责,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主动加强同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人事代表部门的联系,反映情况,认真总结本组代表活动经验。

6、宣传报道工作突出。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按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每年宣传用稿不少于10篇。

(二)优秀人大代表条件:

1、学习宣传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2、履行职责好。认真履行《代表法》规定的职责,积极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按时出席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并积极发言。每年提出议案或建议2件以上。

3、参加活动好。闭会期间按时参加代表活动,积极参加市、区人大常委会及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视察、调研、评议等活动。根据活动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写出调查报告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履职责、促发展、为实现槐荫五年大变样作贡献”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实现槐荫跨越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联系群众好。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5、本职工作好。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单位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维护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三、评选方法

在每年度总结调度、汇总情况的基础上,本届第四年度进行一次评选。评选先进人大代表组按14个代表小组的40%左右掌握,评选优秀人大代表按全体代表的20%左右掌握。评选办法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产生初步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区人大代表名单,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由区人大常委会决定表彰。具体方法:

(一)及时调度。每年年底,各代表小组和代表个人分别对小组活动情况和代表履行代表职务及做好本职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小组总结报区人大人事代表处,代表个人总结报代表所在代表小组。区人大人事代表处及时召开调度会,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协调活动开展情况。

(二)民主推荐。评选活动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开展。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民主推荐先进代表小组,确定各自的优秀人大代表名单,并整理事迹材料,报区人大常委会。

(三)审议确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对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名单进行审核,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总结表彰。区人大常委会作出表彰决定,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为先进代表小组颁发奖牌,为优秀人大代表颁发荣誉证书。

四、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各街道(镇)人大工作室(人大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把这项活动列入重要议程,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指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切实搞好动员学习,充分调动代表小组和广大代表参加评选活动的积极性。

(二)各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加评选活动。要以评选工作为契机,促进本代表小组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为推进人大工作、促进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各街道(镇)人大工作室(人大办公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调度了解情况,积极做好评选活动中的服务保障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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