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1日 )
一、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确定的目标是:在确保2014年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10%以上的基础上,2015年底,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2016年以后,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请问,目前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如何?与实现目标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影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是什么?为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我区将从哪些方面入手,采取哪些超常举措尽早甩掉大气污染的帽子?特别是今冬明春有什么特殊措施?
答:1、2014年我区四项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综合同比改善15.3%,达到了年度改善10%的目标。2015年1-6月综合同比改善18.3%。自14年二季度我市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以来,我区已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27.1万元。2、目前与确定的2015年底的目标浓度相比,可吸入颗粒物还需改善48.8%,细颗粒物还需改善2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已达到目标。3、从2014年起,我市对市内七个区实行月度空气质量考核,并将结果对社会公布,在此考核体系中PM10占40%、PM2.5占30%,二氧化硫占30%。从今年以来我区的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看,1-5月份呈现逐步向好的趋势,排名分别为7,5,4,4,3。6月份出现了恶化和反弹,在七个区中排名末位。在参与考核的三项主要污染物中,我区PM10浓度一直居高不下,1-6月始终排名末位,其主要来源为各类扬尘污染。
分析主要原因,一是在全市“浅碟形”地貌中,我区处于底部,受逆温、静风等影响大,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差,当扬尘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刚性增量超出环境承载力时,积聚在大气中的污染物难以消散。二是城市开发建设区域量大、面广,目前我区的工地总体数量、挖槽出土阶段工地数量,都居各区之首(各类施工工地140家,占全市比例的35%;渣土清运工地21家,占全市比例的51%)。工程在建设施工、物料运输等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各类扬尘,并不断累积、叠加。三是扬尘污染点源整改难、反弹易。在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中至少有七个行动涉及扬尘污染,两轮问题清单中共计454个问题中,已落实整改398个,占87.6%,但这些问题中仍有许多容易反弹;未整改的56个问题,因情况复杂,整改落实难度大。四是市级重点工程协调难度较大。当前我区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多个市级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先后落地并开工建设,因追进度、赶工期等多种原因,管理较粗放,遗留问题较多,协调难度较大。虽然相关部门、办事处做了大量工作,但进度不理想。五是受外部因素影响,如西外环路南延工程,整个工程战线长、施工强度大,预计要到17年底竣工;再就是夜间过境大型运输车辆多,车速快,车体脏,洒漏多,浮尘多,造成我区夜间污染物浓度偏高。虽然已采取向市交警支队报告、人大代表提议案等形式建议改变行驶路线,但目前还不具备绕行条件。以上因素导致我区区域环境中PM10浓度本底值大大高于其他区。4、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好十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抓总的作用,以问题为导向,落实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在扬尘治理方面对第二批问题清单中的157个问题,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掌握动态变化信息。对子站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80家工地实行不间断巡查,对子站1公里范围内的映月紫云城、万科公园里、龙腾国际等项目实行重点盯防,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严厉查处,并坚持反复查、查反复,对整改情况开展后督查,确保各项防尘措施落实到位。在建筑渣土整治方面,强化日常管理,向工地派驻渣土监管员,督促落实各项措施,把好“源头关”;强化运输车辆监管,城管、交警、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夜查行动,严查违法大货车、渣土车。在道路保洁方面,加大主次干道保洁洒水频次,同时保洁员采取捡拾作业方式,杜绝扬扫现象。在油烟整治方面,全面推进餐饮油烟综合治理,推广使用清洁型设备,特别是近期将集中整治露天烧烤,引导退路进厅,强制使用环保排烟设施。在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全面抓好高污染黄标车淘汰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淘汰任务。在绿色屏障方面,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搞好山体绿化、道路绿化、森林绿化,推进玉符河、小清河水源地等水系建设,提高防风抑尘和大气污染物净化能力,推动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此基础上,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量化评价,并将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与年终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挂钩,充分发挥督导作用,坚持定期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加大现场巡查频次和力度,实现督查考核常态化,对治理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或造成严重污染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区督查组将对第二批清单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督促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拿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运用已安装的32台扬尘仪,对重点工地、重点点位实行在线监控,依据监测数据和《槐荫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动态考核计分办法(试行)》,每月通报监测数据排名,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开展环保教育,普及环保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践行绿色低碳交通出行,提升市民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鼓励主动举报各类大气污染违法案件和违规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5、今冬明春的主要措施:(1)打好“控燃煤”战役,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治理一是今年取暖期前,力争城市建成区内10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涉及我区13个单位16台燃煤锅炉(含2个部队单位2台锅炉)。对每个单位逐一走访,逐台锅炉明确改造方案、督促淘汰,对实施升级改造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单位,积极提供环保技术支持与服务,帮助申请资金补助(区以奖代补资金、市级污染治理资金、中央资金、市级专项用于10吨以下锅炉淘汰奖励资金等),提高企业淘汰锅炉积极性,力争在取暖期前全部完成淘汰任务,进一步降低燃煤污染。(目前除2台部队锅炉、机床二厂宿舍1台6吨以外,今年可实现全部淘汰或替代)二是严格落实《济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制度,重点开展燃煤设施检查,加大各类燃煤锅炉检查力度,做到全覆盖、高频次、不留死角。切实发挥好污染源在线监测作用,对辖区8家省、市控重点污染源实行严控措施,对瞬时超标行为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督促整改,确保监管治污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三是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行联合检查、随机检查、夜间巡查、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在用燃煤锅炉实施旬查、旬测,发现超标行为直接处罚。对屡教不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实行严管重罚,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严查行动,及时发现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对违法排污企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促使排污企业杜绝侥幸心理,自觉治理污染。(2)打好“降扬尘”战役,全面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继续实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综合施策,逐步改善落后局面。
二、近年来,区政府及主管部门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那些成效?
答:1、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近几年,区环保局重视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在局内部,制定了“科室讲业务”制度并长期坚持,每周五下午由各业务科室围绕大气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轮流学习、交流;同时注重对新上岗执法人员培训,确保做到持证上岗;今年我局还首次举办了全区环保业务培训班,邀请了省、市9名环保专家,集中三天时间,对全局工作人员及16个办事处的环保负责人,就当前全市、全区环境形势,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讲解。在此基础上,为了增强执法人员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理解和适用能力,加大了选送执法骨干参加国家环保部举办的相关培训的频次,去年至今已有28人次先后参加。围绕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从2014年下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多场知识讲座,从形势热点、法律解释、案例剖析等方面,集中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业、群众等不同层面进行广泛宣传,深刻领会和把握新《环保法》提出的新理念、新规定、新制度、新举措。在大气法贯彻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把执法过程控制。一是依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有关规范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文件的通知》规定,认真开展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条件和执法幅度细化工作,制定了《槐荫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对包括《大气法》在内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梳理执法依据41部,行政审批7项,行政处罚192项。二是系统梳理了环评审批、夜间施工审批、污防设施停运等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合理设置审批时限,适时清理不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制定、修订、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程序并汇编成册,使得每一项工作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突出了“法治”,减少了“人治”。三是以规范执法文书为切入点,制作了规范化的大气法执法文书文本,实现了全区环保执法文书的统一。四是围绕贯彻落实大气法,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特别是2014年11月我区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以来,区委区府高度重视,印发了《中共槐荫区委 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意见》(济槐发[2014]11号),成立了槐荫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十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坚持以问题整改为导向,以监测数据为依据,以协调调度为抓手,逐步形成了“日巡查、周通报、月评比、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做到巡查老问题与发现新问题结合,日间巡查与夜间巡查结合,沟通、反馈与会商、通报结合,加大现场巡查力度,每周对清单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进度进行通报。结合实际,动态更新问题清单。
2、取得的成效。从执法情况看,13年以来我局共对10起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案件进行立案处罚,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特别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对超标企业的处罚力度,今年的3起案件处罚额度占近三年全部处罚额的69%。另外,我局连续三年在全市环保系统环境执法案卷评查中取得优异成绩。从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看,四项主要污染物实现了逐年改善的目标,特别是二氧化硫改善幅度最大,今年上半年达到了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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