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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内容

发布日期: 2015-09-02 信息来源: 槐荫人大办公室 字号:[ ]


十二、环保部门在营造全社会同呼吸、共担当、齐努力氛围,动员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参与、践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在我区十大行动工作机制中,专门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敬同志为组长的宣传组,在宣传部的统一协调组织下,全区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更有力、更系统、效果更好。1、利用社区宣传栏,学校黑板报,电子屏幕,环保大篷车(移动宣传服务车)等形式,走进社区、学校、企业,与市民互动交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使广大辖区群众直接了解和参与环境保护。截止目前,环保大篷车已宣传100多场次。开展的环保“金点子”大赛等活动获得了较好的评价。2、加大宣传投入,利用各大主流媒体,对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报道。去年以来,先后在济南日报、齐鲁晚报、济南电视台等报道我区有关扬尘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改善“气质”、查封违规小锅炉等30余篇。3、增加群众沟通、投诉渠道。我局于1998年5月在全市环保系统率先启动环保110投诉举报系统,接受和处理群众环保投诉。10多年来,始终坚持“全时制、全天候、全方位”为民服务的工作标准和“便捷、高效、规范、满意”的工作理念,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实行效能化服务、规范化执法。先后妥善处理处理了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群体投诉30余件,有效平息了群体环境纠纷。截止目前,槐荫环保110,共接受和处理群众投诉4000余件,处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未出现过一次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现象。4、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全民参与氛围。目前,我区已创建绿色家庭100个,绿色学校40个,绿色社区16个,安静居住小区13个,评选环保小卫士各100个。

十三、大气污染应急预案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各界,怎样保证应急预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启动实施应急预案时,怎样确保社会的正常运转?

:围绕加强大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应对极端重污染天气,济南市发布了《济南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当预测连续3天(含)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AQI≤300),发布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响应,并对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主城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当空气质量预测连续3天(含)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300<AQI<500),发布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响应,要求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对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削减60%以上。当空气质量预测1天(含)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启动I级响应,要求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采取对绕城高速以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之外的一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产活动,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任务分工,我区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防和响应措施实施方案,出台了《槐荫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区环保局制定了《槐荫区环保局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与辖区重点排污企业签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责任承诺书,确保应急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当我区接到市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区指挥部按照《预案》批准启动应急响应,并由区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应急响应通告,区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对应急响应通告进行宣传发布。发布Ⅰ级应急响应通告时,除以上述形式发布外,还要增加手机短信发布方式,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应急响应信息。应急响应通告发布后,区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部门应急分预案迅速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区指挥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及实时监测情况,及时调整预警、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发布预警解除信息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14年我区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启动了两次三级应急响应,绿园、匡山两家供热企业实施限产30%,黄标车、渣土车禁行,涉土工地全部停工。

十四、环保执法部门对我区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如何?是否存在处罚难问题?有何应对措施?

答:2014年以来,我局通过持续开展夜查、突查、巡查行动,坚持以查促改,严格执法监管。同时根据省环保厅、市环保局要求,组织开展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等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局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法的要求,各分管领导每周亲自带领执法人员到单位现场检查不少于一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后督查。2014年以来,共对5家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罚,罚缴金额30余万元。下步打算。(1)严格执行新环保法的规定,采取“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行政拘留、查封扣押、停业关闭等手段,依法追究环境违法行为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2)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和空气质量保障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构建区、街道办事处、部门、重点企业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并落实不同污染级别下的应急措施。(3)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发动社会力量监督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做好企业排污信息、违法信息公开,实行环境违法处罚案例100%公开,加大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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