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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内容

发布日期: 2015-09-02 信息来源: 槐荫人大办公室 字号:[ ]


五、汽车尾气超标排放,是目前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环保部门如何提高机动车尾气检测覆盖率和达标率?解决黄标车淘汰问题?

答:1、汽车尾气主要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在我市PM2.5源解析中列第四位(燃煤27%,扬尘24%,工业生产18%,机动车15%)。为此,我局多方面着手,提高机动车尾气检测覆盖率和达标率。(1)强化检测线的环境监管。辖区内现有济南三安汽车检测有限公司、驾道(山东)检测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华新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三家汽车尾气检测企业,共有环检线19条。我局实行了驻员监管,严格实行机动车检测数据四级审核制度,从车辆信息的采集录入、检测过程的操作、检测数据的审核及检测报告发放等环节进行了有效监管,尤其是强化了员工的责任意识,避免了检测数据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2)保证检测数据的公正性。积极参与对设备的标定、校准,督促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最大限度的减少检验仪器对检验结果的影响。(3)持续进行机动车停放地抽检工作。为督促辖区有车单位及时的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我局每月对10家单位进行机动车停放地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超标车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维修完毕后方可上路行驶,严防车辆道路冒黑烟现象。截止6月30日共抽检单位60家,监督抽检车辆244辆,对不合格的4辆车下达了整改修理通知,并对它们进行了后检测,全部达到了排放要求。(4)与交警联合路检。今年以来,我局与交警两部门联合举行了3次机动车专项检查行动。依据《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对二十余辆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予以处罚。今后两部门将不定期联合上路,对行驶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机动车实行严查严管严处,努力改善辖区环境质量。

2、加大黄标车淘汰的力度。一辆“黄标车”是一辆普通汽车污染物排放量的10倍以上。按照市政府的分工,我区需要淘汰的黄标车共有6526辆。区交警大队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于2014年淘汰2670辆、完成总任务数的41%,超额完成市指挥部规定的年度任务目标。今年1至6月份,各办事处、村居、交警中队紧密结合深化“平安行你我他”“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建设及“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四进”排查行动等日常工作,安排专人逐车落实排查措施,共填写《黄标车调查登记表》6000余份,基本实现了全部告知。工作中,针对黄标车较集中的国网山东省电力检修公司、山东网源电力等80余家企业专门约谈了企业负责人,并采取限制办理相关业务的方式,力促企业加快淘汰进度;对全区125辆无主黄标车全部排查到位,正办理灭失报废手续。今年上半年我区共淘汰黄标车1112辆,累计淘汰3782辆,已完成总任务数的60%。剩余的2474辆黄标车,也逐车落实到各办事处、村居,与交警中队进一步摸排。

六、每年到了夏收和秋收季节,农村秸秆焚烧造成大面积空气污染,我区是如何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回收利用的?

答:1、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全区现有小麦种植面积30766.76亩,9866户;玉米种植面积14771.05亩,6238户;水稻种植面积12188.26亩,4387户。每年两季农作物即将收割前,区禁烧办就制定并印发全区禁烧工作方案,采取集中部署、逐个走访等形式对禁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印制并向各办事处发放宣传横幅、袖标。5个街道办事处能明确禁烧任务目标,建立主要领导包挂督查制和机关干部包村制,采取人员盯防、巡回检查、多形式宣传等措施,全面开展禁烧工作。区环保局组建了昼夜执法检查队伍,每天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加大禁烧宣传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

在工作过程中,区禁烧办对各办事处禁烧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区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以及生态市建设责任书等考核内容。一是凡因出现焚烧现象被区禁烧办巡查发现或被上级通报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在年度禁烧奖金中扣除相应资金。二是将禁烧工作作为生态文明村评选的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对在禁烧工作中出现焚烧现象的生态文明村,暂停放发奖励资金。三是对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较大面积秸秆焚烧的,将区政府对相关街道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秸秆综和利用情况。我区小麦、水稻、玉米三大农作物秸秆,总体利用率能够达到97%以上。其中,小麦秸秆除地头路边还有极少量残存的秸秆外,全部粉碎还田,总体利用率达到了98%以上。玉米秸秆通过青贮、粉碎还田等措施综合利用率达到了97%以上。水稻秸秆通过草编和粉碎还田,综合利用率达到了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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